海原县人民检察院
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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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31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“法治护成长 携手向未来——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”主题新闻发布会,通报2023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情况,发布5个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典型案例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近年来,宁夏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工作要求,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为契机,依法能动履职,系统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化保护工作,助推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、政府、司法“六大保护”融合发力,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。2023年以来,全区检察机关共有25个集体、28名个人荣获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,宁夏检察“小白杨”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被评为“全区政法机关创新亮点工作”,2个基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。
坚持打击挽救保护并重,践行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”原则。以“零容忍”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2023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20人,提起公诉514人。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,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对于主观恶性不大、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,积极感化挽救,对于性质恶劣、罪行严重的未成年人,坚决依法严惩,2023年以来共起诉涉罪未成年人624人。依法严肃追究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全区检察机关还通过精准帮教助力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,经帮教考上大学的涉罪未成年人31人,复学59人,就业105人。以开展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为契机,推动形成司法救助、心理疏导、生活安置、控辍保学、社会帮扶“五位一体”模式,救助未成年人61人,发放救助金77万余元。
坚持一体能动综合履职,全面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。2023年以来,全区检察机关坚持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,不断推动未成年人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“四大检察”职能聚合,全面深化综合履职,持续加强司法保护。制发“督促监护令”1105份,办理追索抚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185件,受理民事审判、执行、裁判活动监督违法行为139件。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、烟酒销售等涉未成年人权益社会突出问题,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积极办理相关案件364件,切实以检察监督促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。运用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,通过数字监督模型发现有关类案线索300余条,监督立案1件,监督撤案39件,办理民事案件11件、公益诉讼案件24件,制发检察建议8件。
坚持强化协作、质效并重,促推“六大保护”融合发力。积极融入家庭保护,联合妇联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,加强监护侵害、监护缺失的监督,规范督促监护令制发,加强调查评估、跟踪落实。主动融入学校保护,以落实“一号检察建议”为牵引,推动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,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、预防犯罪、安全管理,助推校园及其周边涉法涉诉治理工作,切实守护校园安全。扎实融入社会保护,面向全区医疗系统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,会同自治区公安厅、卫健委制定实施办法,搭建强制报告大数据监督模型,推动教育部门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教职工开展入职查询3.7万人次。依法融入网络保护,落实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及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意见,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,堵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漏洞,营造清朗网络空间。全面融入政府保护,会同民政部门选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络员3192名,实现市、县、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全覆盖,积极与法院、公安、民政、共青团等相关单位协同联动,促推各部门形成保护合力。全面加强法治宣传,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,在开学季、“六一”、宪法宣传周等节点,聚焦校园欺凌、性侵自护、犯罪预防等内容,开展法治进校园、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活动891场次,讲授法治课1982场次,截至目前,全区共有42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。